谢冠生 (1897—1971)名寿昌,以字行。嵊县人。1924年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。曾任震旦、复旦、持志、法政、中央等大学教授、法律系主任、法学院院长。历任外交部秘书,司法院秘书长,司法行政部部长,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,行政院政务委员,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。1949年去台后,曾任“司法院”院长。著有《法理学大纲》、《罗马法大纲》、《中国法制史》 (法文)、《中华民国宪法概论》 (英文)、《簋笙堂文稿》、《模范法华字典》等。
转载请注明:个人文章分享 » 谢冠生 (1897—1971)名寿昌,以字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