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一中 (1568—1639)字元枢,号石门。丽水人,一曰青田。明万历三十五年进士。授知县。历古田、新蔡、杞县,以廉洁称。升广西道监察御史。天启二年,巡按山东。任太仆寺少卿时,与京官联名弹劾阉党。五年,左光斗等因忤魏忠贤受酷刑至死,一中被诬“依附门户”,削职归。魏败,复原职,改光禄卿。著有《瑞芝堂集》、《经书疏解》、《灯下焚余》、《靖匪录》诸书,纂《处州府志》十八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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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一中 (1568—1639)字元枢,号石门。丽水人,一曰青田。明万历三十五年进士。授知县。历古田、新蔡、杞县,以廉洁称。升广西道监察御史。天启二年,巡按山东。任太仆寺少卿时,与京官联名弹劾阉党。五年,左光斗等因忤魏忠贤受酷刑至死,一中被诬“依附门户”,削职归。魏败,复原职,改光禄卿。著有《瑞芝堂集》、《经书疏解》、《灯下焚余》、《靖匪录》诸书,纂《处州府志》十八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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